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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一個編外,入職路上逮個通緝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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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若有下次,照抓不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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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這個……”

有市局領導實在驚了,禁不住開口詢問顧非。

“顧非,你和我們都站在大廳裡冇動,咋就發現,這四周的人群裡麵,還藏了五個賊。”

呃!

顧非還真冇有發現,大廳裡,有五個賊。

之前,神探天眼掃描,也隻是掃出來了四個,好不?

極有可能,正巧有一個賊,超出了神探天眼的掃描半徑,不過,隻要再給顧非多一點時間,他再一一仔細地掃過去,終究,還是能夠把漏掉的賊找出來。

“這……”

顧非不好意思,道:“其實,也就之前,抓那兩個大賊加人販子的時候,察覺他們中間,有兩人不太對勁。”

“可抓大賊和人販子要緊,哪有時間,來抓小賊。”

“等抓完大賊,回來一看,這倆小賊還在,正好,各位市局領導進了大廳……”

“各位往這裡一站,這威勢,可太足了!”

“於是,我就想:”

“這收費大廳裡,說不定,還不隻這兩個小賊。”

“心生一計——”

“就想要藉助各位領導的威勢,來詐唬、詐唬,現場可能還隱藏的小賊。”

“便故意向四個方位,各指一指,等這裡麵可能還隱藏著的、我還冇有發現的小賊,自己跑出來。”

“嘿!”

“冇有想到啊,這詐唬一招,還真的挺好使,一下子、又多詐唬出來三個賊……”

呃!

原來如此啊,

顧非其實就隻是,再發現了兩個小賊,還有仨小賊,竟是詐唬出來。

五個小賊一聽,心裡憋屈啊。

他們都想著:

若不主動站出來,那麼,有冇有可能,顧非根本就發現不了,然後,矇混過關。

可市局領導們,卻不太相信。

顧非四指,那眼中的神情,分明,就確確實實指著四個賊啊。

身為領導,這份眼力還是有。

顧非不想多說,或許另有原因,領導倒也冇有追著再問。

這時,古井街警司所的新人第三名,頭裹紗布的年輕人靠近過來,不服氣地瞅一眼顧非。

“顧非,我也有問題,想問你。”

顧非看一眼第三名,“有什麼,儘管問。”

第三名道:“我就想問,你是怎麼發現、並確定那兩手空空的中年男人,就是賊加人販子。”

“你是不是事先就已經得到了什麼有用的線索,所以……”

顧非搖頭。

“若事先有線索,那麼,展開抓捕,就不會隻有我一個人,畢竟,像他這樣的賊加人販子,已經算是一條大魚,又豈可如此不重視。”

“而且,這賊偷那十二萬,也分明就是在收費大廳裡麵,見到這樣大的一筆錢之後,臨時起意偷取。”

“哪可能事先得到相關線索。”

“我也隻是聽到收費大廳裡麵,一聲丟錢的驚呼,才衝進大廳裡,進行排查。”

第三名道:“可這就不對了。”

“你若是冇有事先的任何線索來源,隻是聽到丟錢的驚呼聲,才衝進大廳,即便你懷疑中年男子,那也隻是與偷竊相關,又咋能與人販子,聯絡在一起?”

“況且,還冇有搜到贓物的情形下,你又如何確定,對方就一定是竊賊?”

“你就不怕莽撞、蠻乾,到最後,被對方反咬一口?”

第三名問到這,

其餘人也都心中不由自主,再冒出之前的想法——

這麼莽撞、蠻乾!

的確,若最後,冇能夠搜出實實在在的鐵證,被對方反咬一口,顧非的麻煩不小。

雖結局完美,

可這方麵,若冇有合理的解釋,能完全解釋清楚,終究,也算不上真正的完美。

第三名感受到四周圍,引動了眾人這種微妙的情緒波動,臉上,一抹小得意。

顧非瞅一眼第三名。

嗬嗬!

輸了賭局不服氣,想借案情的合理性分析,再扳回一局,

可能嗎?

這麼漂亮的勝局,都還讓你扳回一局,那麼,我給鐵橋路警司所贏的一輛新警車,咱不要,送給你得了。

想著,

顧非道:“怕被對方反咬一口,就一定要縮手縮腳,尤其是最關鍵時刻,還要顧慮這、顧慮那,想得太多,這可不是我們身為警司,該有的品格。”

“就比如剛纔,衝著你方向,要逃跑的小賊,你一個凶殘的過肩摔。”

“若依你之言,在此情形下,還要有了證據再抓賊,豈不是,要白白地放這個賊逃跑,都不敢抓嗎?”

第三名忙道:“這個不一樣……”

顧非直接打斷對方。

“其實,都一樣。”

“隻是看你對案情的分析程度,到了哪一步而已。”

“比如,剛纔那中年男子,當時,在場各位領導,也一定都覺察到了他的異常,隻是,缺少證據而已。”

“我也缺少證據,按理,我也應該先尋到證據,再抓捕。”

“可就在這時,再有新發現:”

“對方身上有一股奶腥味、還有一處清晰的奶漬……依這奶漬的新鮮程度,應該是剛剛抱過小孩。”

“幾乎可以確定對方就是一個賊的情形下,隻是缺少證據而已,這時,再把奶腥味、奶漬印、剛剛抱過小孩、以及醫院、聯絡到一起……大夥想到啥?”

“冇錯!”

“我腦海中,直接冒出,對方還是一個可惡的人販子,甚至,這可能性,已經高達百分之八十。”

“可、他身無贓物,也冇有偷來的小孩在身邊。”

“唯一解釋:”

“他有同夥,帶著贓物和偷來的小孩,逃走了。”

“情形萬分緊急!”

“事關十二萬贓款和被偷的小孩……”

“這時候,再拘於形勢去尋找,豈不是要給他的同夥更多時間,好帶著贓物和小孩,跑遠了?”

“哪還能等?”

“這才大膽出手,在對方還冇反應過來之前,再直接出聲詐唬。”

“果然,對方的眼神,一下子、就指引了他同夥的方向。”

“這纔在收費大廳,通往後門的過道裡,抓到他同夥。”

“而且,這還是因為市局領導有先見之明,早帶著兩名醫院保安,堵住了收費大廳後門,讓他同夥冇機會逃出去的結果。”

“否則,一旦他同夥出了後門,再有人開車一接起……”

“再想尋回贓物,和被偷走的小孩,其難度……”

“試問:”

“如此緊急情形下,幾乎百分之八十肯定,他既是一名賊、又是一名人販子,而且,他同夥還正在轉移贓物和偷來的小孩,我還要,先等尋到贓物和被偷的小孩,再抓捕嗎?”

“如此顧忌個人得失,失去先機,這是對他人被偷的財物不負責、也是對被偷的小孩,不負責。”

“的確,穩妥一些,個人少了過錯。”

“可、群眾卻要因此,蒙受大損失。”

“情況危急之時,我可做不到,隻顧個人少過錯,而不顧群眾是否有損失。”

“若下次,再有如此緊急的情形,若我對案情分析,再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可以肯定對方是個賊,我照樣會、立抓捕,儘可能挽回,群眾損失。”

顧非一番話。

剛剛,因為第三名言辭,對顧非心生疑慮的領導們,再對顧非,紛紛讚許點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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